法律问答

交强险可以垫付吗,对方非机动车主责

2019-08-27 13:2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不好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 第二章投保
    第五条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事故双方要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损失,即机动车赔偿非机动车的损失,非机动车赔偿机动车的损失。计算方法为:先计算双方的损失数额,然后双方分别向对方赔偿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损失。
    不过,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先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非机动车方的损失,超过限额的损失,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