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的吗?

2019-08-27 13:5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况有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一、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 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 如果还没有进入认定流程,完全可以拆消委托!如果已经进入了认定流程,就只能支付委托费用,但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赔偿应不在收费范围之内,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律师协会投诉或要求仲裁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