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婆被电瓶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2019-08-27 15:0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关法条: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个归责原则构成的,不同的侵权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同样,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也是这三个,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
  • 上下班途中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的为工伤符合的条件:
    1、必须是回家的主要合理交通路线。
    2、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果10分钟内就能到家,而你在下班后30分钟都没到家,那就不可以了)。
    3、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你负的责任不能超过50%。出现工伤后,伤者或伤者家属应马上通知公司,让公司上报当地工伤认定机构。还有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事故兼第三者损害赔偿,医疗费由肇事者负责。
  •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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