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本人是按照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工 主管一直拖到现在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28 09:4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首先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名,然后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楚物品,经双方签名。接着向单位的人事处索要一份离职证明书,凭着证明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证明。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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