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法院判决书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08-28 11:4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法院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果。调解书、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果,不存在到民政部门换取离婚证一说。”昨日上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负责人对记者说,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不用也不可以再到民政换证,两者只能选其一。
    该报纸中提到的换证说法并不正确,更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但该文中提到的“单身证明”确实是可以凭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对此,北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经过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也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
  •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