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和她前妻离婚半年了,孩子判给他前妻,现在他前妻带孩子住家里要抚养费,我们确实也拿不出抚养费,我和老公搬到外面住!!

离婚
2019-08-28 15:54: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离婚后发现前妻婚内出轨,可以申请财产重新分配,以及主张得到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夫妻互相忠实,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因此,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如下: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什么时候终止支付?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3、父母自身丧失抚养能力的,也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