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微信被诈骗7000多元,报警可以追回吗?

2019-08-28 21:4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被诈骗了,或者发现诈骗的人,怎么应对
    1、网络上可以报网警,线下报警但是意义虽然不大,报了总比没报强,正常途径
    2、整理好详细的要客观在网上还原事情的经过,让更多的人来站你一边
    3、把信息发布到网上,让他接受网络的谴责,切记要客观对待
    4、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或者交给警察,迟早会有报应的
    5、用不同的号,继续联系骗子,让他觉得成功的时候翻脸扇他几巴掌
    6、让他以为还要成功的时候骂个狗血淋头,给他希望的同时也给他失望
    7、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次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把,毕竟有时候也灭办法
    8、换个心态,就当他得了急病,虽然这样有点毒,但是能让你好点就行了
    9、曝光之后让他没生意,也好给别人参考,不要让骗子得逞
    10、各种社区,微信,微博,QQ群,贴吧,分类信息曝光,让他无处遁形
  • 如果当事人遭遇诈骗应该及时选择报警,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无法准确预测,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 财物被骗要及时报警,但能否追回,要根据具体证据和线索的收集。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