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7年10月底,跟随私人包工头,到一个清洁能源公司,干活,并提交身份证,等手续以备,办理工伤保险使用。在2017年11月4号,在干活途中受伤,清洁能源公司在6号,给上了保险。在住院期间,包工头给付了一部分的,医疗费用。现在想问这种情况清洁能源公司 是否承担主体责任,我能否,申报工伤?

2019-08-29 08:2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报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申报,用人单位不进行申报的,劳动者自己或其近亲属可以亲自到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果他们能确定劳动关系的,你应该尽快到相关的伤害,科和工作能力的鉴定科应用相关的受伤,和识别的能力,以尽快可能的话,再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的单位,按照工人的赔偿,因为年龄只有一年,超过处方的法律支持,他们将失去工作的权利的青睐相关的伤害造成残疾赔偿金项目。
    医疗费用受伤住院期间,生活护理,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艾滋病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粮食补贴伤残津贴,补助金,一次性医疗照顾那些在工作中受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