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8-29 08: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
    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的,需要民政部门的相关人员配合,到服刑人所员在的监狱办理离婚手续。此条方式可行性较小。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普通离婚程序相同,只是鉴由服刑人员自身的特殊性,此种离婚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在程序上有着不同,即一方在监狱服刑,所以通常情况下,庭审程序会在监狱内进行。 选择诉讼离婚时,需到原告的长期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立案。立案时除需要普通诉讼离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服刑方的《罪犯入监通知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立案后,等候法院安排。 对于诉讼离婚,法院审判时会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来判处,即从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来判断,而对于此种情况,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