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内被三方以破坏婚姻为以及婚外情两人的聊天记录进行敲诈十万,第三方说是对他精神赔偿,第三方这样做算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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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
婚姻家庭罪 包括干涉
结婚自由和干涉
离婚自由。凡是强迫对方与自己结婚,强迫他人与某人结婚或非法禁止其与某人结婚,强迫他人离婚或非法禁止其离婚的,都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破坏婚姻家庭罪的认定构成干涉婚姻自由必须是使用暴力,主要指殴打、捆绑、禁闭、强抢等。对暴力不能作形式上的理解,不能认为一有暴力行为(如打一个耳光)就构成本罪,还要分析暴力的程度。
只有当暴力干涉足以使他人实现婚姻自由的权利受到严重阻碍和威胁时,才能构成本罪。由于考虑到干涉者与被干涉者之间一般具有亲属关系这个特点,为了不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法律还规定犯本罪只要没有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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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
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
重婚行为
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的。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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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
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
人格权。
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
生命权、健康权、
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性自主权(即贞操权,也就是俗称的性骚扰)。
——一般人格权。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对于在目前立法中尚未得到确认的具体人格权,可依据一般人格权请求保护。
——身份权。
具体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即对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隐私、荣誉等人格利益,以及其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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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婚外情如果不涉及与军人配偶
同居,或者没有与第三方结婚的,不涉嫌犯罪。关于婚姻方面的犯罪有两个:
(1)
重婚罪;
(2)
破坏军婚罪。如不涉嫌犯罪,刑警不能抓人。一【婚姻方面的犯罪行为有两个】目前,我国涉及婚姻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只有两种,而且两种都属于犯罪行为,这两种行为是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因为婚姻过错必须受到惩罚的。二【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1】《刑法》对重婚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对破坏军婚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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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