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儿 被一个人强奸未遂,请问律师该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8-29 10:3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导致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强奸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强奸要取保候审的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没有逮捕必要性。
    首先,必须情节较轻。犯罪行为不能既遂,只有未遂或中止才可以。然后要积极赔偿,求得被害人谅解。
    最后要诚恳认罪,请求宽大处理。
    其次,必须无逮捕必要性。你要在办案机关所在地(通常是市一级,也可以是县一级)有固定住所,租房子必须是长租房,短租不行。你的档案中必须没有脱保逃跑的记录,无犯罪记录。
    你要能缴纳足够的保释金(通常不超过2万)。
    如果能满足以上条件,你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很大了。而一旦取保候审的话,通常都不会判实刑,最多是缓刑。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导逞。”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已经开始实行刑法规定的某一具具体犯罪的客观上的行为。
    没有得逞是指没有完成犯罪,未遂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果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就达到既遂,其社会危害性比预备犯更大,因此,更需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毕竟没有达到既遂,所以,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罪的量刑起点是3——5年。对于未遂犯,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
    所以,量刑是法官的职责。最低的话,按3年起点,减少1年半,最低应该是1年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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