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一个二手房,房子下面带了一个储物间,但是储物间是没有产权的,现在我房子买好了,已经过户了,因为当时说储藏室是赠送的就没有写什么协议,但是我怕以后有什么后遗症,有什么方式可以规避我以后的风险。买房合同上不体现这个储藏室,有一个补充协议上面约定房东转让储藏室使用权给我。

2019-08-29 18:0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取得住房产权,但是有购房合同的住房,不能处置该住房。  需要等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自由处置,如当事人之间对住房产权有争议,可以在住房取得产权之后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买卖程序如下,先由买方交付定金签订协议,再交付首付款办理网签手续,再由买方申请住房贷款,银行同意房贷通知后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办理房屋交割,交割后卖方领取剩余购房款。如果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则按照合同约定及上述程序确定那一方违约在前,如果一方违约在前,导致另一方无法履行的那么可以免除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买方不交纳定金或首付的,卖方有权不予办理过户。二手房买卖经常出现房屋已经出租或者抵押的情况,而按照我国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抵押”。因此,对抵押或租赁的房屋一定要在买卖前要求卖方处理好抵押或租赁的第三方权利问题。
    如果由此导致买方损失的,买房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房屋有其他共有权人,那么买方应当取得共有人同意方可买房,否则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
  • 如何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
    (一)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要看好房产证,房产证上会明确标明独有还是共有。
    (三)如此房已被正常抵押,房产证上会注明他项权益抵押。
    二手房已被抵押的,是不能过户的,只有待抵押人先归还借款后,才能过户。
    (四)双方应共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去查询房子的产权等情况。
    (五)如果是私自抵押,没在房产部门登记的,抵押无效。
    (六)自己应到辖区派出所内查询一下房子上有没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应与对方在合同内约定限时迁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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