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能给我讲一下物业在这方面触及了业主什么权利吗,而且物业还不润需租车位必须买。我是08年拿到房的,到现在已经换了两家物业,但是我签的的物业管理协议是第一家的,协议里边说的是可以租的,但是这家和后搬来的业主签的协议没有说车位的问题,请问我的协议有效吗?

2019-08-29 20:1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纠纷成因有哪些?
    1、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使该行来年于比较被动的局面。有少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素质不高,缺乏现代化物业管理技能,日常工作中不能按合同、制度办事,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使一些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矛盾激化。
    2、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种商品消费观尚未完全确立,虽部分业主已感受到了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优越性,但也有部分业主还未真正理解物业管理, 造成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绝对服务和无限责任意识的扩张。
    有部分业主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济义务、应由政府承担的治安职能、应由公用事业企业承担的经营管理职 能都归结为物业管理责任。
    3、现行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及配套文件尚不健全。
    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设计上存在局限性,使业主大会的运作出协调成本高,沟通过程难的缺陷,由于缺乏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民主协商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4、开发遗留问题造成众多物业管理纠纷。目前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所引起,主要表现在:规划变更引起居住环境 的改变;开发单位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物管配套设施;小区配套设施权属不明,如地下车库、物管用房等,工程完工,开发企业撤走后,问题甩给了物管公司,从 而造成了物管企业与业主的诸多纠纷。
  •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应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管理形式。  物业部门收取物业费用就应当履行以上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
    但是物业部门是否应当对用户的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看你和小区之间的物业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由物业部门负责小区的安全,同时保证小区的居民财产安全的,那么发生该事件的,物业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的住户的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如果是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住户损失的,物业部门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是全部还是部分则应当具体的分析,如果发生盗窃结果和物业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的,则物业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间接关系的,则承担部分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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