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被她儿媳妇打了,他儿媳妇带着她姨妈姨夫十多个人去家里打的,肋骨骨折。打人时没人在场,打完他们还把家里东西都搬走了,这个女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么?

暴力伤害
2018-08-25 19:1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刑事责任是一种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国家强制犯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严厉性。刑事责任是性质最为严重、否定性评价最为强烈、制裁后果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3)专属性。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具有专属性,不可转嫁,不能替代。这与“刑罚止于一人”的思想和原则是一致的。
    (4)准据性。刑事责任是犯罪事实的综合反映,也是刑法规范的现实化,刑事责任为确定刑罚提供根据和标准。刑事责任一经确定,犯罪人和被害人均不能自行变更,更不允许所谓的“私了”。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建议先看病,治疗终结后,及时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维权。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