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 得信用卡,额度是一万五的。用卡半年后,因为外债太多,已无力偿还欠款。至今没有归还这笔欠款。已经有18个月了。期间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收通知。今天银行那边第一次联系我,要我三天归还这笔欠款,否则将要已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我。请问我的罪名成立吗?银行是第一次给我进行催收,可是三条我真拿不出来

银行
2019-08-30 06:4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无力偿还,可以和银行协商,银行方面要求简单,只要按期还款即可。逾期超过9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发卡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②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③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信用卡欠债可能触犯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即可立案。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恶意透支,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请积极偿还。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了,持卡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逾期1万以上,经发卡银行催收2次并超过3个月仍为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对持卡人今后的贷款等行为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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