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嘛

2019-08-30 08:15: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将影响做生意或投资。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保护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因房屋产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由于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供产权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5、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人会因没有产权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而按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 如果真如你所说,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欺诈,本人认为是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以撤销,向法院行使撤销权。
    不过举证这块得想办法。
  • ;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的办理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现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办理公证)。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 1,回迁户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要视具体的回迁情况和土地性质来判定的。2,回迁户就是一块地上原有的住户,由于开发商要建楼,把他们的旧房子先拆掉,等新楼盖好了以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再给原住户分配新的房子。
    这样原住户就又回到了原来的住址住上新房子,所以叫回迁户。如原地址商业或其他非住宅用途,安排在其他地址的房子居住,也可称为回迁户。3,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4,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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