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儿子的名字给他买了一套房子,23岁,单身未婚,想在我的有生之年公证为我的名字,请问该怎么书写,如果公证的话,需要多少钱?80万的房子,谢谢!

公证
2019-08-30 17:02:2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
  • 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了
  • 你好,可以出具个书面材料写明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