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我的电话号码把我填在了担保人一栏??进行网贷??现在他逾期了??网贷公司发信息说??让我协助??不然就把我的个人信息发到央行拉黑??该怎么办

2019-08-30 18:3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资料如果被泄漏也没那么容易会被拿去做贷款。
    首先银行途径会多方审核。就算资料被成功套用的话出问题报警。银行会承担责任。
    如果用在其他网贷方面基本没下不了款。
    因为必须要你手机6个月以上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其次需要身份证扫描。
    最后下款的银行卡也必须是你身份证开设的卡。最少也得下到和你同名的银行卡。否则都会审核被拒。
    这点可以放心。有些的确是骗资料的,不过大多被广告,销售公司买了。很少能用在网贷,就算用了也下不了款。
  • 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简单的说,贷款担保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
  • 你好!保证期间一般约定为两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由于你提供的是反担保,对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如未约定,一般认为,担保人承担责任之时,就是计算反担保人担保期间的起始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借款人参加诉讼的,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第三条出借人或借款人为两人以上的,仅一人或部分出借人提起诉讼的,应当通知其他出借人参加诉讼;出借人仅起诉一个或部分借款人的,可以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第二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