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加盟的火锅店,合同上写的加盟费5万3年,保证金3万,但是经营了半年不到,生意不好,不想做了,能退回保证金吗?加盟费开业也没有拍人过来指导……

连锁加盟
2019-08-30 23:4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 连锁加盟中保证金也是分的,如果是品牌保证金就不用每年交,合作费是什么意思不明白,加盟费和管理费也是要分开的,你这个看着不多但是不合理,一般是加盟费和保证金是一次性的,保证金在加盟到期后是要一次性退还的,管理费是每年交的!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先试试和合同当事人协商看看,出租方是否愿意退还保证金。如愿意,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即可解除合同。如对方还不愿意退还保证金,且同中又未规定保证金是否退还的,这一方可以起诉要求退还。
    但有一定风险,因为毕竟合同是您要求提前解除的,这可能会给出租方造成一定损失,该等损失将可能会在保证金中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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