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首付,签合同时房产商会出示预售许可证吗

2019-08-31 07:0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时,要加盖房地产中介机构印章,并要有一名从事该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签名,要查验该房地产中介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合同主要事项应包括:

    (1)房地产中介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情况;

    (2)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3)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
    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
    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4、在程序上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公证。
  •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交了首付及配套费等,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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