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劳动法规定男女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31 07:1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干部 退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104号第四条规定“党政干部、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男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双休日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在加班时间应支付双倍工资,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法定退休年龄已到养老保险还没交齐怎么办 1.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直至交满15年为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依然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劳动者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单位继续使用他们,此时,他们应当签订劳务协议。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是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原来的用人单位变成了接受劳务成果方,员工变成了提供劳务方,单位按照劳务量给予相应货币,不再具有缴纳社保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继续缴费呢?由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
    这就需要劳动者具体去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
     2.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