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编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该事业单位工作,几年来一直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像这种情况打官司有没有赢的希望?希望有多大?

2018-08-25 22:2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工同酬适用于所有的用人单位,而不只是企业。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本案中的问题,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去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县级劳动局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用工情况。如果劳动局申诉没结果,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经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起诉,被告是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现实中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直接用工确实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对此,政府正在将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在全国人大修改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时,将提出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的立法建议。下一步,将在制定《劳务派遣规定》时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对相同工作岗位上本单位直接招用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 劳务派遣工非正式员工。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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