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还未绑定手机,无法查收短信通知去绑定?法律快车?>?法律咨询?>?征地补偿?>?咨询详情?我2012年12月24日与前夫离婚了,离婚时财产平分的,现在法院把我银行信用卡冻结了,说他在银行有贷款,用的是别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这钱也没用到家里,离婚协议上写明个人的外债各自承担,我想问我的银行信用卡里面的钱会被划走吗?我的银行信用卡怎么能解冻呢,2012年的事,银行在这四年里一直也没找过我,现在起诉了,还有诉讼时效吗?这个案子会牵连到我吗?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8-31 08:4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起诉 离婚时要求法院冻结另一方一另一银行卡,需要提供银行卡号。 是要提供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和开户行地址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信用卡每个月有一个固定的账单日,账单日后的20天是最后还款日,最后还款日前按照账单金额全额还款,消费享受免息期。如果没有按时全额还款,消费不享受免息期,银行会从你消费入账日起按天万分之五全额计收利息。
    你要是每个月连最低还款额都没有还上,还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5%,最低5元(1美元/欧元)。你现在要是长时间没还银行肯定是要采取措施的,比如停卡。
    你现在卡片一年不还银行一直会上传你的逾期记录到人民银行,这对你以后办理其他业务肯定有影响的。时间再久点说不定还要起诉你呢。你现在赶快联系银行查询一下到底要还多少钱快去还了吧。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