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当时年龄小不够结婚年龄,男方家给我办了一个假结婚证,把我的户口给我迁到他家了,现在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七年了,我想把我的户口要回来?该怎么办?

2019-08-31 10:3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又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未办理离婚手续即与他人结婚,会构成重婚
  • 按照我们目前的法律规定,男生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2周岁,如果年龄不满22周岁,婚姻登记部门是不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是不能够提前结婚,如果由于年龄有误、造假等原因提前结婚了,婚姻是无效的(见婚姻法10条)。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婚姻法》第六条 【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如果当事人因当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骗取结婚登记,现在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结婚证,补发结婚登记的日期为当事人到达法定婚龄的日期。另外,当事人应对骗取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需要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当事人原结婚证。
  • 不到法定年龄结婚: 未达法定婚龄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此是领不到结婚证的。即使领到结婚证,婚姻也是无效的。《婚姻法》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同居关系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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