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没下来购房合同和收据都丢了怎么办

2019-08-31 11:4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正常情况下,收据只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有用。
      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
    二、万一发生了纠纷购房者也可以用银行凭证、汇款记录、合同履行实际情况等作为证据。如果打官司,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让律师查阅开发商的收据底根和银行资金往来帐等。只要发生过的事实,谁也抵赖不了的。对于后果,其实购房者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 一、合同丢了,建议迅速找公司协商补签一份。
    二、如公司不愿补签,建议趁对方还未变心之前想方设法从对方再复印一份合同,并让对方签上“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内容,并让对方再加盖一次公章。如果仅有复印件而没有公司的签注及新盖的章确认,到你们双方产生纠纷时对方再否认有这份合同,那这份复印件基本不起作用。
    三、上两条路均行不通,则赶紧准备录音机将你与公司主管人员谈论的关于你已经签订合同、担任什么工作、合同期限、月薪等方面的内容录音。
  •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
    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
    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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