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的房子没办房产证,被法院拍卖了,我该怎么办

拍卖
2019-08-31 18:0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都是按房本面积及是否满五年来交税的,和正常买房一样,契税(营业税个税)。除此之外你还要交拍卖佣金。  通过司法拍卖的房子在办理产权手续时,买卖双方最高得付
    11.6%的相关税费。根据规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通过司法程序所得,买方要出3%的契税(若是买方唯一一套房,按1%收取);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买方付
    1.5%的契税,非家庭唯一住房,要交3%的契税;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买方交3%的契税。  拍卖佣金是指拍卖人按拍卖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向委托人及买受人收取的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 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  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  
    (一)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  
    (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1)以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转让地块应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4)规划管理部门已经确定需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  
    (5)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划拨方式取得的除符合
    (2)、
    (3)、
    (4)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出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具体包括:  
    (1)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拍卖前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拍卖。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购买拍卖房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确定你想竞拍的标的产权是否清晰。一般来说,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产权都比较清晰,相对可以放心,而由单位或个人委托的就要查清。  
    2、应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在竞拍前一定要去现场了解房屋详情。我国拍卖法有明文规定,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通常情况下,拍卖行会公开标的展示时间,组织意向买家统一看房,让买家实地具体了解房屋的基本状况。若没组织看房的,市民可要  求拍卖行开放展示或自己去实地了解。届时,买家应了解该房子是否腾空,原房东户口是否已迁出,同时要确定标的房产是否有其它费用未付,如税费、土地出让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没有结清,这些情况可以直接去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也可委托拍卖行确认。买家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代为审查相关拍卖文书、通过多方途径了解房屋情况。  
    3、购买拍卖房一定要注意此房是交吉还是不交吉。这是两个专有名词,交吉即竞买后即可使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都较小,但起拍价格相对高些。而不交吉,就是只是已取得产权,但房屋仍因各种原因被他人居住使用,要实际拥有,还须通过其他途径取得。因此,不交吉的标的一般相对便宜。一般来说,不交吉标的有两种:一种是标的带租约,目前在被使用中,租客与原房主有租赁协议在先,买家可与租客保持出租与承租的关系,定期收租金。带租约的不交吉标的未必是坏事,因为可直接获得投资回报。但也存在投资风险,如果该协约租金低于实际市场价格、租期过长,就会拉低买家的投资回报率。另一种“不交吉”是标的不带租约,但目前被原房东或其亲友经业主允许使用的,有可能出现拒不搬走的情况。  
    4、要做好付全款准备。拍卖房的产权“先天性”不足,并且部分房产的产权关系错综复杂,产权的可追溯性难度较大,许多银行也不能清楚地了解拍卖房产的真正产权关系,这为其按揭贷款服务造成了巨大的壁垒,当前银行很少为拍卖房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拍卖房时应该做好比较充裕的资金准备。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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