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六年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31 21:0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因为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其它原因辞职的,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并不以是否有原单位的补偿为依据的。只要被辞退的职工,交有失业保险基金的(每交纳一年就是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就可以到社区进行失业等记,然后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下:
    (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二)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三)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四)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