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起诉书怎么写,格式内容怎样?

离婚
2019-09-01 07:0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起诉书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婚状子,离婚状子由谁来写?谁去法院打官司就由谁来写,也就是原告来写。当然有的人为了打好这场官司,通常也会请专业的律师来代写。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必须要提交离婚起诉书,因此想去法官打官司的时候,就要开始写离婚起诉状书了。  
    二、离婚起诉书具体要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打架,吵架打架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三、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5、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四、离婚起诉书应注意问题  离婚起诉书须注意以下5下个问题:  
    1、离婚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离婚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即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离婚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离婚起诉书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 您好!对您咨询的情况提出两点建议:
    1、您可以跟对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到公证处作公证),并将双方协议的补偿款支付给对方,往后的房贷由您付清。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对方已接受补偿款,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法应当履行。如对方反悔,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产权。
    2、您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分割房产(因为您们已经离婚,该房屋已无共有的法律基础,应当予以分割),如对方愿意按协商的补偿条件和您和解,您可以通过法院作出调解书确定产权归属。调解书一经双方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当履行。
  •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