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未注明还款日期也未说明什么时候还

2019-09-01 10:4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普通借债,债务已经到期,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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