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怀孕6个月但想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9-01 12:1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若所继承的遗嘱有明确确定只归继承者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反之,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评定分割。
  •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1、如果诉讼离婚,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一方离开共同居住地一年以上,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离婚。
    2、房产是夫妻共同璀错,应当平均分配。贷款和债务也是共同承担,离婚时未完全取得房屋产权,原则上一方先使用,待完全取得房产后再分配,期间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般是不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失费的。
    4、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孩子未满2周岁,一般判给母亲,孩子已满10周岁,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