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应当免除处罚,是指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9-01 12:56: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  
    1、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4、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自首犯罪分子,其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7、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在国外犯罪并已在国外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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