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按手印得借条。有本人签名有效吗

2019-09-02 03:0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想要确认借款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提供人证等。另,支付对方借款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的,银行转账凭证将是有力证据。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现实生活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但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到法院起诉借款人,的确存在法律风险,并将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建议借条一定要写明确。

  • 1、借条上有签名确认且有给付钱款的凭证,则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  
    2、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4、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
  • 借贷关系,原则上,借条是最有力的证据。但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条是假的,是在被欺诈或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法庭将不予支持。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2、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借条超过两年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可以随时主张要回的,不受两年限制,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期限期满时开始计算,超过两年则丧失胜诉权,如果借款人自愿还款则不受此限制,也不能以超过两年已还款再去起诉要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