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团伙四人盗窃6750元可以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9-02 08:0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盗窃判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需要具备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如下:
    (一)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
    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对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6、罪犯所患疾病或伤残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二)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罪恶民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群众不同意的;
    2、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 按参加盗窃财物价值认定。团伙盗窃案中,对犯罪金额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侦查,查清作案过程和相关证据,主犯对团伙所盗窃全部财物承担责任,从犯按照其参加盗窃的财物价值认定盗窃金额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从犯应当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可能判处缓刑,建议积极认罪,并聘请律师介入协助,争取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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