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调解书后财产分割还能起诉吗?

离婚
2019-09-02 08:1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日本对家庭案件采取先后调停(调解)主义。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在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之前,必须先向家庭法院提出调停的申请,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成立,出调解书,称为“调停离婚”。调解更是中国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双方能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协商离婚,如果双方达不能一致意见的,需要起诉到法院离婚。那么,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起诉前调解有什么好处吗?请看以下几点:  离婚起诉前调解的好处:  
    (一)可以节约时间和经历;  
    (二)可以节约经济成本;  
    (三)可以使夫妻离婚后保持相对较好的离婚关系;  通过以上的概述,可以看出,即使夫妻协议离婚不成,建议离婚起诉前还是需要进行调解的,这样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俗话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总比对峙公堂要好。

  •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你的表述中,该房子并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因此你离婚后无权分到该房产的一半。
    (2)目前我国刑法没有第三者妨碍婚姻罪这一罪名,因此你不能将该征信调查作为证据。
    (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你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请求损害赔偿。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对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通过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问题,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房屋和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还需看具体情况。
    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更有更多优势。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由律师进诉前调解。调解服务你可到我们工作室的网页了解。
  • 离婚调解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并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