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遇到了一个难事,请求您的帮助,在2014年11月份经济纠纷,我是被告,欠原告两万三千元钱,由于原告外逃了,当地法庭让我把欠款交到了法院了,可是在2015年8月份被法院执行局执行了,老百姓不懂,到法庭问原因,法庭给解了冻结,现在我贷款有我被法院执行的信息,求帮助!谢谢了!

经济犯罪
2019-09-02 14:09: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院可以对欠钱不还的被告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手段: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
    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如果遇到借款人拒不履行判决中的还款义务的,可以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多种手段执行其财产。

  • 1、法院强制执行中,有权依法冻结债务人的工资用来偿还欠款。在未全部还清欠款前,法院可以一直冻结。
    2、如果债务人家庭没有其他收入,可以向法院申请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债务人家庭有其他收入,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法院不予保留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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