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老公欠很多卡债还有网上借贷的,还有一些私人的债,他都用去炒股之类的,我想和他离婚,这个属于共同债务吗,我刚开始都不知道他欠,最近吃了安眠药才发现

离婚
2019-09-02 16:3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
    (7)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炒股属于投资,属于经营活动。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其炒股的亏损,理应由你们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即使事先或事后你都不同意或不知道借债之事,但债务发生之后,夫妻双方已经共同分享了该债务的利益,那么这种债务只能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就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谁都不能违反。
  •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该部分债务是一方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种过错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债务,这与一方的人身不可分,侵权人是一方而非夫妻二人,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