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人即将从看守所转去监狱,如何办理离婚

离婚
2019-09-02 17:0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等问题均已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双方携有关证件共同到任一方住所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必须是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且其他人不得代理
    起诉离婚,即指一方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以判决形式解除双方离婚关系的情形。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没有关于夫妻离婚需要支付赡养费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夫妻婚姻期间发生的车祸,赔偿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共有的财产和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两位主张债权,可以冻结属于两位各自的财产在胜诉后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