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签订日期在担保函后面,影响担保函效力吗?相关法条是什么

2019-09-02 16:48: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函担保:是指保证人应被保证人书面申请,依据主合同的相关要求,向债权人出具的一定担保金额的书面保证,为被保证人投标、履约、保修、支付工程款等行为担保,保证在其未能按照主合同约定履约时,保证人代为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保函金额是保证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担保金额一般为主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保函可以代替现金保证金,是保证人与保函受益人(合同的债权人)达成的协议,是保证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类型有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保函等。保函手续费(分两种情况):
    1、将全额保证金存到开户银行冻结,开立保函,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一般仅需几百元,毕竟为银行带来了存款业绩,当然了,各个银行的办理程序,复杂程度、服务态度、价格有所差别!
    2、指通过专业的工程担保公司去办理银行的保函,往往不需要保证金,需要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服务费用。费率:目前担保市场上价格相对透明,费率一般为担保金额的1%-3%,具体视情况而定。
  •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都是债权保障的担保手段。人的担保是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全部责任财产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以保证担保为其基本形式。保证关系中,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称保证人。
    物的担保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担保三种。物的担保关系中,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又称物上保证人。
      第一,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物的担保责任绝对优先,休让人早伺先诉讥辩仪,其理由是:债务人是本位上的债务承担者,保证人仅是代替其承担责任,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仍然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首先处理该物清偿债务,可以避免日后再行使追偿权。  第二,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又可以要求物上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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