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肯处理怎么办

2019-09-02 17:27: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基本的诉讼理赔方式:
    1、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同时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
    3、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