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男方婚前出轨,把在家里任劳任怨的未婚妻赶出家门。现在又来要小孩的抚养费,我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9-02 20:0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划分问题进行约定,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 抚养费属于权利人(孩子)或监护人(母亲)主动申请权。如果权利人(孩子)或监护人(母亲)呈经要过而生父不给,属于"拖欠抚养费",其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孩子是否得到抚养,不是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
    未得到抚养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赡养是法定原则,而不是由抚养产生的赡养。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一、一般收养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