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离婚诉状去哪里写怎么拿到

离婚
2019-09-03 01:2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婚姻去哪里进行离婚手续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确定财产的属性,属于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分割时一般原则是平分,也可以双方协商给其中一方多分,如果协商处理不了则通过诉讼由法院栽定。

      个人财财包括以下方面: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伤害赔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向个人的;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