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破裂 经常吵架可以离婚

离婚
2019-09-03 07:3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也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下列: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