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开车被一摩托车从侧面撞了,事故认定我朋友次要责任。摩托车司机被撞伤头部,已经三个月了至今在重症监护室,医药费已经达到20万,周围人让私了,朋友觉得加医药费最多承担40万(这还得和周围人拼凑),但摩托车司机家里人不同意,坚持除医药费还要45万。现在状况是伤残鉴定开不了,对方也不上诉,也不出医疗费,医院一直在垫钱治疗,一天耗一千多。照这么下去,医药费岂不是会成为天文数字,多了根本无力赔偿啊。朋友现在应该要一直等对方上诉么?这种情况最终要赔偿多少啊?(朋友的车上全险)

2018-08-26 09:5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无能力赔偿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1、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并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都责任险的,你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
      
    2、如果对方不是机动车,而你自己是机动车并购买了车损险的,你车辆的维修费用可以要求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可以由交警通知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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