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吸冰毒被抓被判刑吗?有个朋友在东莞抓了

刑事辩护
2019-09-03 09:0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吸毒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脚上动手术要根据具体病情是否严重,如果不影响生活自理的,要拘留的。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 你好,容留他人吸毒(冰毒)法院判刑判拘役5个月,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以申请减刑、假释。,【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冰毒,也叫甲基苯丙胺,冰毒的量刑和海洛因是同一种量刑档次的。  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从这可以看出,只要贩卖超过50克以上,一般是15年的有期徒刑量刑起点。
      对于判处死刑的量刑起点,每个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均不一样,如云南省规定冰毒死刑标准为:个人制造、贩卖、运输冰毒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克以上不满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查抄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
    在处理贩毒案件中,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仍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广西、上海规定要达到300克冰毒以上才判处死刑;各地标准不一样主要是与各地贩毒的严重程序相关,如云南是毒品的重灾区,如果制定冰毒死刑标准同其它地区一样,将会有很多的毒贩会被判处死刑。
  • 自己吸毒不犯罪,属于治安问题,可能被处以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容留、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等情况就构成犯罪了。附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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