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二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2019-09-03 13:2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民间借贷月利率3%,年利率为36%,受法律保护。   
    2、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   
    3、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受法律保护。   
    4、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按照我国规定,超出中国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倍的民间借贷,超出部分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贷款时间在五年以上计算,目前我国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
    6.55%,按此利率计算,它的4倍就是
    26.2%。将此利率折合成几分利息来计算的话,也就是
    2.183分利多一点。因此,民间借贷只要高于
    2.183分利(5年期以上的),就属于高利贷,在此之上发生的民间借贷,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从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私权自治(合同法),一定范围限制高利率。
    但是对高利率没有明确的解释,对什么属于高利率等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利息纠纷各地法院处理不一,适用法律上、理解和认识不统一,保护的程度不同,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法治的统一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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