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纠纷打官司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2019-09-03 17:0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承租人对出租人出卖的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价款支付方式等,但出租人有证据证明其与第三人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且该关系对其是否出卖房屋或出卖房屋的条件确有重大影响的除外。
    所以,如果查实你租赁的门面房确实是出售给出租人的亲属,且出售的价格是由于亲属关系较为便宜,则你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建议你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4、你应当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比如说三个月,让对方腾房,此通知应当是书面通知。
    5、三个月和合理期限到了后,对方仍不膳房时,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