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一下别人叫我的弟弟去喝酒,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撞树上死亡,和他一起喝酒的人发现他出事,没有第一时间救护,而是没管,到我弟弟家,问我弟弟到哪去了,我弟弟他妈说,不是和你一起去喝酒吗?你怎么回来了,他还没回来,他说我没去,他给我打电话说我弟弟出事了,这个期间耽误了20分钟,我想问一下他们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2019-09-04 10:08: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车祸把人撞死要赔偿多少钱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一)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精神损失费

    一般5-10万,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区不一样,经济发达的会高一点。

    (五)其他费用

    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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