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借了我五万块,他说每个月给我百分之十的利息给我,头一两个月按时给利息的,后来就找各种借口拖拉我,说利息照样算,一拖就拖了一年多,本金加利息一共十几万了,后来他一次还了我五万说把我本金还清了 ,就不打算再还剩余的了,当初我也开了借条给他,签了名字,按了手印,现在他不还钱,未可以告他吗?或者他可以反过来告我收高利贷吗?希望专业人员指教一下,谢谢!

2019-09-04 14:46: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欠款起诉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1、出借人书写借条,借款人签名按手印,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
    2、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系民间借贷关系,借条就是民间借贷关系的合同。法律并未禁止出借人书写借条,因此,出借人书写借条并不违法。借款人在出借人书写的借条上签名按手印,就是对出借人所书写的借条内容的确认,因此,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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