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装修公司欠本人工程款属于经济纠纷案吗

经济犯罪
2019-09-04 20:1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的是高利贷,如果你们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如果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因为还不上直接跑路的行为是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利息。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经济纠纷的成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的特点  
    1、纠纷主体的特定化;  
    2、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3、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  
    4、解决方式多样化。
  • 工程款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5、质保金纠纷  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  
    6、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  
    7、包含工期延误的工程款纠纷  这类纠纷较为复杂。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

  • 1、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因此,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只能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订立分期还款协议,严格要求债务人按照该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2、法人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应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在清算范围内,法人资格视为一种存续,即清算法人,需要清算公司运营过程之中的债权债务,并起诉应诉。
    3、企业法人解散,应当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宣告破产应当由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4、即便债务人法人终止,或企业法人解散、被撤销、宣告破产,都必须依法对其在运营过程之中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0条、46条、47条、108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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