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雇主与被雇主发生工伤之后怎么索赔

2019-09-04 21: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此外,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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